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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看见刺眼太阳的一天。]
林夕趴在列车上,在阳光透过列车门缝的一束微弱金光下写上这么一句话。
今天一早,她就从破列车中醒来,这比平日早了不少,因为太阳。
她一开始以为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打扰她的美梦,不耐烦揉了揉眼睛。
在适应光线并看见太阳光后,她恍然了些。
“蹭”的一声,亮白反光。
林夕拿起随身小刀,将之前下暴风雨时好不容易拿小刀和螺丝修补好的破列车门缝弄大了些。
可能应了俗话说,坏都坏了,索性就坏得得更猛烈些。
此刻,那双漂亮带着腥红的野色眼瞳,通过刚刚她好生挖开的窟窿看向车外。
外面,金红色,圆圆一个,倒印于一片澄澈,波澜壮阔。
贪婪着,趴看了许久,林夕在怀里摸索。
些许冻红的手指摸出那精致绿皮小本子——巴掌大的绿皮小本子已经写到最后几页。
如果关上,本子得有半截拇指宽。
林夕轻捻着细页,慢慢往前翻。
[今天还是没有太阳,但手电筒是从新破了的店里找的,很亮。
我在尸体堆里找到一袋没过期的猫粮,味道不错,我想全吃了。
好吧,没有。
有个蓝皮肤变异人看我吃,问我怎么找到的,我指着那边说,新鲜出来的尸体堆,那里总是能有不错的收获。
他说谢谢,然后倒地上了,然后他拿走了我准备给他尝尝的猫粮,然后他跑得飞快,然后我追不上我的猫粮了。
记一下,蓝皮肤变异人会伪装自己,跑得也飞快。]
[今天,有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彩色头发变异小姑娘问我是几月几号,我还是打开本子,说没找到新鲜日期,还给她看。
她说看我是写日记,我就是应该知道。
我点点头,翻到最前面的一面回答,2124年6月7日。她说我撒谎,是坏女人。
我说是的,她说我没意思。我说是的,她走了,还放了个屁,是彩虹色的。
记一下,彩虹色变异人什么都是彩虹色的。]
随着列车轰鸣,列车上许多沉睡声音都躁动起来。
在未爆发变异之前,蓝闽人总是很懒的,待在封锁的高楼里面就不会动,坐等着喂大同小异的化学饲料,就像拖到现在才起床,然后打一个臭臭的哈欠。
吵闹着,惊呼着,噪起一堆灰尘。
“快看啊!虹湾桥!!”
林夕轻轻把本子瘫在膝上,通过窟窿向外看去。
一座巨大的桥连接这广阔海岸。
岸那边是一片乌烟瘴气、模糊不清、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变异世界。
岸这边,虹湾,赤诚的光明。
“我们要到了,我们还活着,我们还能继续活着!!”
“终于不用待在那破地方了!到处都是变异株,真是怕一个不小心就把我污染了!虹湾市长万岁!”
暗红目光聚起,暗棕色细眉微蹙——在这个角度随便扫了几眼,就发现刚刚写的那一排字歪歪扭扭的,不工整。
林夕又往前翻,她想找到一个可以说服自己这个写得还好的理由,但又不能翻到最前面。
因为这本子最前面写的最好,又写又画,还粘了照片。
毕竟刚拿到好东西时,谁不爱惜好好写?
到后面稍微粗糙,但字依旧那般俊秀,更后面,就忙了,好忙,有的甚至开了个头——“今天”,就累了,打了个句号,就没了。
不知道从哪一次起,每次日记的开头都是——今天。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起没有算时间,后面日期那一栏都没有了日期。
这是年记本,一年365天,这本子有365面,一面一天。
那个黑帽子大叔说,这样的话,看着要到最后几面,林夕就知道自己生日要到了,就不会忘记在那一天要给自己好好过生日——过18岁生日,成人礼——
那个人,是跟她一样有红色变异基因的黑帽子大叔。
林夕记忆不好,她忘记那个大叔叫什么了,她只知道,这个大叔对她来说很重要。
别人说她固执,始终都很固执,她也知道。
在其他红色变异株都说那个黑帽子大叔背叛、好不容易抓到后要惩罚时,她固执认定那个大叔很好,他要走一定有他的理由。
她平静质问,黑帽子大叔也平静说。
他的理由是,他会尽心帮她找到她刚刚失踪的妹妹,林黎。
别人都说是黑帽子大叔带走了妹妹,交给了研究所的人,来换取他自己更好的生存利益,她始终不相信。
“不是你抓走了林黎,对吧?”
“我说不是,你会信么?”
“信。”
黑帽子大叔笑了,干净明朗的笑,眼角的皱纹都透着成熟的魅力。
黑帽子大叔微微张开手臂,“如果你信,可以抱我一下吗?”
林夕没有犹豫,瘦瘦白白的胳膊大大方方环抱住了这个如从始至终优雅绅士的大叔。
“要知道,我会一直相信你,直到太阳从西边升起。”林夕轻轻说,语气的平淡一如不可置疑。
大叔又朗朗笑了。
“谢谢,林夕小姐。”
大叔弯腰亲吻林夕的手,重新带上那顶万年不变的帽子,绅士行礼。
大叔:“林夕小姐。我该走了。”
林夕:“我想跟你一起。”
大叔:“这很危险。”
林夕:“所以,我跟着你。林黎是我妹妹,你知道。”
大叔:“找林黎小姐,他们有更好更适合您的安全方案。”
林夕:“那我坦白——我只想跟你。”
大叔笑了:“你是所有人中唯一愿意跟从的。但恐怕不行,你得留着。群龙无首可不好。”
林夕:“留着?我留着又能做什么?”
大叔:“林黎小姐一直爱玩,一直想看世界,你要真想做什么,就帮她多看看外面世界吧。”
黑帽子大叔手指着那绿皮本子。
“用你的眼睛去看,用你的笔去写,地上世界。”
绿皮本子往后面慢慢翻,还是好看的字。
林夕最后见他,是蓝闽地下城一个阴沉雨天。
黑帽子大叔边帮她擦泪,边说。
“我们总得有分别的时候,这样,下次的见面才能热烈。”
终于,她翻到了丑字。
没怎么细看,很快的,林夕又重新翻到她刚刚写好的一面对比。
林夕满意点点头。
这个就算是比之前好看了。
林夕又写,怎么写,她要怎么写才能真正写下这么一个场景。
落日余晖,倒印灿海。
她想不到了,她想画下来,但又没有。
圆珠笔只有黑色,画一个黑色太阳,像是什么恶趣味。
太阳,就是金色、红色的,还要发光,才好看。
等她什么时候有了金红色的荧光笔再画吧。
现在,她要用眼睛记下来。
路过一段黑色的岩洞,林夕开始记了。
[太阳,很好。光明,很好。]
今天日记就这样吧。
“虹湾即将到站,请下车的旅客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准备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