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陌生来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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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怎样,周正身上的压力因此被分担掉了很大一部分。

这篇报道中,最关键的一部分,是对孩子外婆的采访。

在采访的全过程中,外婆对周正不吝赞美之词,包括他的认真负责,对受害者家庭的关心,还有作为刑警的洞察力。

系列报道发表以后,周正再一次被推倒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经过媒体的添油加醋,这位对真相锲而不舍,对疑点的毫不放过的周正,被吹成了当代的“神探狄仁杰”。

一个本地作家,还专门为他创作了小说——《槟城神探》。

在同事跟朋友看来,周正这算是成网红了。

连之前提拔的同学刘处长,也主动打电话过来问候:“老同学啥时候来坐坐,我早说你以前能力就很强,真是为有你这样的同学而骄傲啊。”

周正本身一表人才,身高也达到了178,这给他作为达人的IP提供了不少附加值。

当然,也有眼馋和嫉妒的,开始把他叫做“网红警察”,暗讽他不务正业。

一时间,各种M机构、商家代言、学校讲课的邀请纷至沓来。

周正有些手足无措。

名利的诱惑,像一颗糖果一样,挑逗着这个资历尚欠的年轻人。

想吃,却又怕胖——这句话,最能概括他现在的心境了。

周正不是一个对名利看得太重的人,他出生在一个双职工家庭,从小成长得非常稳定。

他从小就有些小聪明,但学习成绩着实一般。

很早周正就知道自己并非搞科研的料,他没打算学习尖端专业,也没有报综合性名校。

综合考虑后,他选择了警校。

这个选择,可以让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平平稳稳度过一生。

在槟城所在的槟州省,观念非常传统,对编制的向往,是什么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至于成为明星,大富大贵,他更是从来都没有想过。

可是在目前的诱惑之下,周正担心自己迟早会忍不住迈出那一步,从而跟刑警的职业渐行渐远。

有时候公职人员有了名气,不一定是好事。

其他几个通过媒体宣传而出圈的警察,最终只有一个结果:离开警察队伍。

他们中或是被金钱吸引,想辞职靠流量变现;或者是因为名气太大,被同事孤立而无奈退出;还有作为公众人物,被网友抓到了言行不当的把柄,而引咎辞职。

但无一例外地,这些人最后都离开了警察队伍,后续发展都不尽如人意。

他一时的名气,是公安局这个平台给他们的,而不是自己能力带来的,这一点周正很清楚。

思考了几天,他终于有了答案。

泼天的富贵,他可以不要,但他不希望自己成为下一个离开的人。

他选择推掉了一切邀约,只想做个普通警察。

聚光灯下的生活,大概的确不适合他。

周正选择了作家“当年明月”的路子,在网上成名后,深藏功与名,低调行事,回到自己的岗位。

9月份,正值盛夏,舆论的热度已经悄悄退去。

各互联网平台开始追逐下一个热点,一些仿佛都没有发生过。

经过了这些事情的纷扰,周正开始享受来之不易的平静,他返回一线,重新开始接案子。

昨日的喧嚣,在今日终究归于寂静。

到了月底的一天,周正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来自于境外。

来信的不是别人,却正是陈橙。

“怎么会是她?她还敢主动联系我吗?”

带着疑惑和不解,周正打开了这封来信。

那邮件没有正文,只有很大一个视频作为附件。

周正更加疑惑了,他点击了视频。

视频很大,足足花了近20分钟。

下载、等待、加载、播放。

视频中,陈橙被绑在一个房间的长椅上,满脸惊恐。

她的脸上,青一块肿一块,看样子,应该刚刚遭受了虐待。

在视频里边,陈橙吃力地、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有罪……我是个杀人犯……

我叫陈橙,家住槟城市,鹿山社区,83栋42号,我的身份证是XXXXXX……

我从小,父亲……做生意,赚钱忙,他不怎么管我。

母亲对我……娇生惯养,怎么都站在我这一边……无底线地宠我。

我骄横、目中无人、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气息急促、声音发飘,言语中带着被胁迫的恐惧。

陈橙顿了顿,用口水润了下喉咙,接着说:

“我后来做生意……认识了郑博,他是个有妇之夫,我自私,知三当三……

他起初不同意离婚,我就各种PUA他……

我假怀孕,逼他离了婚……

我想跟郑博结婚……但是,爸妈不同意……

他有小孩……

我还不知足,一直各种威逼利诱,要他杀掉自己的小孩……

他两个小孩的名字叫,郑雪雪和郑阳阳。

家住,槟城市,和平小区,3栋2单元。

后来事情败露,郑博被抓了……他没有把我供出来。

但是,我害怕……就潜逃到了美国。

在这里,我待了半年多,现在签证也过期了,成为了黑户,每天东躲西藏……。

我向槟城市公安机关自首,我是个婊子,是杀人犯……我有罪,我不得好死……”

说道这里,旁边一个戴面具的男子,手拿一份文书,让陈橙按上了手印。

他把文书拿到摄像机前。

周正仔细辨认起来,这张纸,是一页复制出来的审讯笔录。

虽说从专业眼光来看,这份笔录漏洞百出,但主要的犯罪事实,和相关的犯罪要件,都有了。

显然,面具男想要证明,陈橙是高空抛子案的幕后真凶。

按照这个推论,戴面具的男子就一定是槟城人,而且是个了解案件细节的人。

毕竟,陈橙共同犯罪这个细节,并没有官方实锤,局里也并没有对外公布。

这个面具男会是谁呢?

同样,周正也很疑惑:他都能去美国了,还知道让陈橙签字画押,难道他没有一点常识,了解这种私刑是违法的吗?

而且,视频的拍摄,甚至让陈橙刚刚签下的这张纸毫无意义。

因为视频清清楚楚地记录并且证明了,陈橙是在胁迫下承认的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陈橙承认和签下的任何东西,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只是废纸一张!

更别说作为呈堂证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