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加法思维——多看得到的,少看失去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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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你,有女朋友吗?”“没有。”“所以,与五年前的你相比,你多了一次宝贵的感情经历与人生体验,而且,你还在大学里交到了许多知心朋友,积累了许多人脉资源。与五年前相比,你已经很富有了啊!”

接着,咨询师高兴地对他说,“你看,这些年你虽然失去了一些,但得到了更多,在你的生命中,多了许多原本并不存在的东西!这些都是你宝贵的财富,你应该高兴才是啊!”

咨询师的一席话让年轻人茅塞顿开,心情也格外晴朗起来。

客观环境并不能决定我们的生活,起决定力量的是我们自己。你看待问题的方式决定了你的心情指数与生活状况。当你将注意力的焦点定格在自己所“失去”的东西上,自己所经历的不幸、压力、烦恼上时,你的天空便是灰暗无光的;而当你换一种思维,将注意力的焦点定格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上时,你便会收获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惊喜与感动。

加法思维要求人们多从积极乐观的角度来看待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即使在经历不幸、烦恼、压力等不良情绪时,也要从另一个角度体验其带给自己的成长与历炼。

举例来说,岁月的流逝必然带走许多东西,同时也会给我们增加许多东西。运用减法思维的人会说,“我们又要少活一年了,惨啊!”然而,运用加法思维的人则会说,“我们又多生活了一年,太好了!”同样是生活一年,运用减法思维,则会越减越少,使人的一生充满危机与压力;而运用加法思维,则会越加越多,使人的一生充满满足与欢乐。

再比如,一个人一生都在用减法思维,当他20岁时,他说,“我失去了童年。”当他30岁时,他说,“我失去了浪漫。”当他40岁时,他说,“我失去了青春。”当他50岁时,他说,“我失去了幻想。”当他60岁时,他说,“我失去了健康。”

试想,如果运用加法思维,他将会有不同的看法与心态。当他20岁时,完全可以去想自己正拥有着令人羡慕的青春;当他30岁时,可以因自己所拥有的才干而自豪;当他40岁时,他收获了成熟的人格魅力;当他50岁时,他因有丰富的人生经历而富有;当他60岁时,他因知天命而拥有快乐。

心理学家米切尔·霍德斯曾经说过:“我们周边的环境从本质上说是中性的,是我们给他们加上了或积极或消极的价值,问题的关键是你倾向选择哪一种。”“加法思维”便是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应当选择的思维方式,也是人从平凡的生活经历中获取积极的体验与幸福生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