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进山(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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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咯,咯。”

村里不知道谁家的公鸡这么勤奋,天还没亮就已经开始打鸣,连带着全村所有人家的公鸡也开始咯咯咯的叫,霎时间,村里咯咯咯的声音络绎不绝,宛如魔音贯耳。

“嚎嚎嚎,一天到晚的嚎,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这死鸡,早晚给你炖了。”已经有脾气火爆的村民开始咒骂起自家的大公鸡来了。

辛成此时自然也被大公鸡叫醒了,从床上坐了起来,晃了晃因为刚起来而感到发昏的头。

他站起来径直走向门前,推开房门,只见天还没大亮,辛成看了看天色:“看时间已经快到卯时了。”

转身便进了房间,感觉有些口渴,拿起水缸里漂浮在水上的水瓢,舀了一大瓢水,吨吨吨的喝了下去。

“农夫山泉,有点甜。”辛成舔了舔嘴唇,满脸回味。

“这才是真正的山泉水,清甜甘冽。”

又舀了几瓢水打在木盆里,准备洗脸。

辛成低头一看,木盆里的水面上映照着一个清瘦少年,辛成苦笑着调侃:“你说你,长相平平无奇,不是白古那种平平无奇,是真的平平无奇,身体还这么瘦弱,傍富婆吃软饭都没人要,六十岁的富婆都不会要你这种。你还家徒四壁,一无所有。穿越过来一年多,也没觉醒金手指。不过也不一定没有金手指,前世看小说的时候,有的主角金手指好几年之后才会到账。毕竟,人只能往好的地方想,不是吗?”

捧起一捧清水,浇到脸上,此时正是深秋,顿时给辛成凉的一激灵,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洗罢脸后,热一热昨日剩下的粟米饭,还是只盛了小半碗饭。

吃过饭后,就得为今天的进山做准备了。

他把剩下的粟米饭揉成了两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饭团,又用已经洗过的破布包裹严实,放在竹篓里。

接着又检查弓箭是否完好,这张弓和一把猎刀是辛成父母给他留下最贵重的东西,也是他没能饿死的唯一倚仗。所以他对这张弓是慎之又慎,十分爱惜,每次进山之前都要好好检查一下,平时也不曾缺了保养。

至于箭,就地取材,用竹子制作,黄林村家家户户没有不会做的。

砰!砰!砰!敲门声响起

这时门外传来了一个有些沉闷沧桑的声音:“成娃子,起了没?”

“是王二叔啊,起了。”

辛成连忙打开门让王二叔进了屋。

王二叔双手粗糙,脸庞黝黑,人刚到中年,已有了些许白发,身穿洗的发白的粗布衣,肩上挎着弓箭,背着竹篓,竹篓里还有一把看起来有些年头的猎刀。

“吃饭了吗。”

“吃完了。”

“那走吧,上山。”王二叔低沉的声音响起,随后就沉默了下去。

说完,辛成背起竹篓,把猎刀放在身后的竹篓里,拿上弓箭,水囊和饭团,和王二叔一前一后大步出门而去,直奔后山。

山路难行,越往里走越是如此,行走在密林之中,用猎刀来回碰撞荆棘枯草,足以惊走蛇虫,可以排除大部分不易察觉的危险。

行了一会儿,前面的王二叔忽的开口道:“再过约莫月许,赶在冬天之前,村里几个猎人同去城里,把多余的皮毛卖了换些银钱。家里盐巴和粮食不多了,这次我也同去,买些粮食和盐巴,准备过冬,到了冬天,猎物就更难打了。下次再进城,就不知道多久了,成娃子,这次不如随我去城里见见世面?”

辛成眼里精光一闪,似乎想到了什么,心里有些不平静,重重点头:“好!谢谢王二叔。”

或许可以进城去谋生活,窝在这个小村子里,他能不能活到成年都是两说。辛成为什么称呼他为王二叔?而不是叫他王大叔?因为王二叔还有一个大哥,王家老大就是半大的时候饿死的。

辛成心里略有些沉重,问出了他一直不解的问题:“王二叔,你为什么不去城里谋生活,村子里想要吃饱饭都难。”

王二叔愣了下,回过头,一脸疑惑:“我爹,我爷爷,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活的,早都习惯了,能吃饱当然好,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饱,可是能吃饱饭的本来就没有几个人啊,这不是很寻常的事吗?我也有我不能走的原因,如果我走了,我家二狗子,王晴和你桂花婶他们怕是都得饿死。”

辛成顿时明白他问了个蠢问题,他用前世现代的观点带入了这个类似前世古代的世界。

村民们本来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再苦再累,也都这么过来了。况且都是一家子人,拖家带口,有儿有女,甚至有的还得奉养老人,家里的顶梁柱一走,家庭里的其他人就都活不下去了。能无牵挂的离开黄林村并且愿意去城里闯荡的人终究只是少数。

王二叔不知想起了什么,有些沉重地说:“其实,村子里也不是没人出去过活。咱们村的大牛和我同年,在我十岁那年,他二叔在城里有些门路,帮他在城里找了个活计。村子里都以为他们家以后差不了,先出了个他二叔,又有大牛可以扎根在城里。可是谁知道,就在八年后,我十八岁那年,村子里来了好多好多带刀的人,把大牛他爹,他娘,他爷爷都杀了,听说是大牛在城里惹了麻烦,惹了.....”

这时,王二叔话音突然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扫了扫了周围,确定没有人,这才小声的说到:“听说大牛惹了赵府的灵犀公子,灵犀公子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准备带回去行奸。大牛好像是学过武,把灵犀公子揍了一顿,就连灵犀公子的几个侍卫都不是大牛的对手,但大牛不知道赵府的厉害,被赵府的人抓住折磨死了。灵犀公子兀自还不解气,找到大牛一家,把他们一家人全都杀了,就连大牛的二叔都没能跑得了。对了,村东头把头那家空着的屋子就是大牛家。”

王二叔说到这,本就干瘦没有多少肉的脸庞一阵颤抖,一脸惊恐,似乎想起来什么不好的画面:“那天我永远都忘不了,大牛一家血都被放干了,生生被吊起来流血而死,大牛爷爷地哀嚎声整个村子都能听到,那个惨哦。”

王二叔抹了抹眼角的泪水:“我和大伙也想帮他啊,但我们哪里帮得了。那天之后,我一直连续做了好几天噩梦。从那时候,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城里是老爷们的天下,哪有我们泥腿子的活路。”

辛成听完后脸色很不好,不由心中一寒,这世道竟然这么危险。

“王二叔,赵府是什么跟脚,怎么恁的厉害,还有那个灵犀公子后来怎么样了?”

王二叔也是一脸困惑:“不知道,这些年我本来也没去过几次城里,也是大牛出了那档子事我才知道有一个赵府,但想想就知道,光天化日,随便杀人,当是个极厉害的。至于灵犀公子后来怎么样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当初灭大牛一门,灵犀公子也来了,是他亲自给大牛家人放的血,还猖狂的说,杀了几个泥腿子,他最多被禁足几天,惹了他的,就是这么个下场。”

辛成心情沉重,有些难受,难免物伤其类,同时也对自己的未来感到担忧。

不知不觉已走到了当初和王二叔布置陷阱的地方,辛成检查了一圈,有些失望:“什么都没有。“

“去下一处陷阱吧。”

王二叔也是失望的摇了摇头,蹲下来检查了下陷阱,紧了紧绳套,过了一晚,陷阱上的枯树叶泥土也被风吹走了少许,王二叔又抓了些泥土和枯树枝对陷阱进行伪装。

然后迅速离开兽径,不能在动物来的兽径方向留下任何痕迹,否则动物就不会再来了。

加固完陷阱之后,两人朝着下一个位置移动,到地方了之后发现还是什么都没有,两人重复之前的加固陷阱,加固完之后连忙赶往下一处。足足跑了全部的六处陷阱,连一片兽毛都没见到。

虽然知道没猎到猎物才是正常现象,黄林村没有谁可以每次进山都猎到猎物,经常跑空才是大部分人的生存状态。但辛成还是免不了有些失落,不过两世为人,这种负面情绪也就只是一瞬。

辛成和王二叔没有深入大山,也不敢深入大山。野猪,黑熊和老虎可不是吃素的,凭他们还不是这种大型猛兽的对手,他们二人巡猎的地方不出意外最多出现中小型猎物,这也是他们能力的极限了。

“王二叔,我去这边搜一搜,您去那边吧。”

“嗯”

他们俩有时候会在一起狩猎,有时候会分开搜索。一起有一起的好处,分开有分开的好处。

要知道他们进山的任务并不完全是狩猎,能采集一些小浆果,一些能食用的野菜也是极好的,所以分开搜索效率会更高。而一起狩猎安全性更高。可即便是分开搜索,他们两个也不会相隔太远,能确保一方遇到危险,另一方可以快速赶往援助。

缓慢地走在林子中,辛成已经把弓箭从腰间取了下来,他左手握弓,右手搭箭,身体弯曲,步履轻盈,不发出一丝声音,鹰一样的眼睛搜寻着每一处地方。

嗯?辛成定睛一看,眼睛一亮,有一个小东西在吃草,这是什么小可爱?

它身上披着灰白的大绵袄。一对长长的小耳朵,一会转向左,一会转向右,好像在探听着什么秘密。一双红红的眼睛闪闪有光,特别引人注目。一个小小的翘翘的鼻子,总是一纵一纵的。小兔子的嘴巴是三瓣嘴,吃起东西来,三瓣嘴一动一动的非常有趣。它的前脚短,后脚长。走起路来总是一蹦一跳的,跑的又快又远。它的尾巴很短,像是一个毛绒绒的小球贴在屁股上,可爱极了!

看得他眼睛已然发绿,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辛成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自己箭术平平,也不知道能不能射中。就像这种暗处搞偷袭,他都不知道失败多少次了。

就在此时,辛成弯弓搭箭,瞄准肥兔子,只听‘嗖’的一声,箭矢急速飞过,只见那头肥兔子身上猛地插上了一只箭,透胸而过,肥兔子蹬了两下腿,然后自然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好。”

这种兴奋难以言表,不知道多久没吃肉了。而且天天挨饿,有时候两三天就吃一顿饭,没饿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那种感觉。

辛成没有被喜悦冲昏头脑,冒失的上前。他先是小心地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危险,才缓慢地走上前,走的时候把猎刀从背篓里拿了出来,一手持刀,同时双眼也不忘观察地上是否有异样。

一切都很顺利,辛成抓起兔子,拔下箭杆,把兔子放背篓里面,然后再把猎刀放在兔子的上面。

在装兔子的时候余光看到兔子吃的草上面,一抹惊喜浮现在辛成的脸上:“这是....野蕨菜。”

辛成笑眯眯地朝着后面努了努嘴:“你真是一只慈悲之兔,不仅自己要舍身饲魔,还要送这么多野蕨菜给我吃。”

说罢,辛成就撅着屁股,把剩下的野蕨菜全都拔了出来,量多的出乎了他的意料,两只手都握不住。

野兔,

你躲过了无数毒蛇的尖牙,

你躲过了无数饿狼的血口,

你躲过了无数苍鹰的利爪,

却唯独没躲过我的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