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被他拿捏住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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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要准备行装,没想到第二天,乔希就扛着东西过来了。乔希自从帮路易选马之后,跑腿次数越来越多,现在已经成为路易的专门助手了。

允宁故意没好气的说,“伯乐来有何贵干?我这里可无良马。”

“嘿嘿,小姐您别生气,跑腿为了生计,选马是为了生活嘛。不过我今日收到任务可是高高兴兴来见您的,毕竟跟您一见如故,这房子跟我也有点缘分。”

真的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阳茂章带着乔希的时候,感觉他是个正人君子啊,怎么跟着路易变得这么不正经了。

乔希打趣归打趣,办起事来倒是麻利。七八个大件被搬进来,安安静静、不蹭不刮、整整齐齐,一点都没有阻碍空间。

“这是按照路易大人吩咐,给您准备的服饰,稍等有专人来贴身服务,给您进行相应改衣服务。因为去高雪维尔,应酬场合比较多,天气又冷,怕您准备起来麻烦,干脆就给您打包了。”

“这是上哪里搞得这么多?带走不麻烦吗?”允宁惊掉了下巴。

乔希巴巴讨好地说,“路易大人前几日就让我去问遍巴黎,描述宴席那天您穿的黑裙子,打听是哪家的衣服。我可是跑上跑下,可被我找着了。店主对您太有印象了,我一问,她就说买家是不是那个漂亮的东方神秘女子,我于是肯定是这家店没错了。我按照吩咐把店里所有衣服都打包了,女店主快高兴晕了。哈哈。

而且几辆马车也都准备好了,只等那天一起整装待发。您就不用担心运输的问题了。路易大人是非常靠谱的。”

果然是路易的做派,一旦他决定做的事就雷厉风行,然后全盘拿下。不过,等一下,他几日前就派遣了任务,也就是说他早就料到自己会答应赴约。这下被紧紧拿捏了呀,看才子佳人小说的时候,她感知到女子神秘不可方物,就越能勾起男人的求知欲和征服欲,可如今自己全在人家掌握中,可如何是好。

允宁啊允宁,还是嫩了些。年长22岁不是盖的,他能够轻易刺穿自己的面纱,这不禁让她多了些许不好的想象。但她正是偏向虎山行的年纪,何况谁不喜爱宠爱呢?若遇不妙,自己敏感聪慧自然可以提前抽身,就像对启燊那样,逃走让他无法追踪。

箱子一应打开,层层叠叠的是各种闪闪的装饰和细腻的布料,让人倒吸一口气,感慨万千。别说流亡了,就算在宫中自己也没有这么隆重的待遇。

允宁以前在宫中只有拿最低份额的布料,一个季度的数量一般只够做两身衣裳,而且质量不够上乘,她也明白内务府会将划分三六九等,上乘的好料子自然是送到太后、皇后、贵妃以及盛宠妃嫔那边,其余的按照位阶分配。格格们未成家之前尚属年幼,自然由各自的母亲照料,各宫一并取回衣料制成成衣,份例无需格格们操心。像允宁这种弃妃之女,又不受皇帝待见的格格,凡事只能自己留心,有就足够了,丝毫不能有任何怨言,好言好语取回衣料之后,让秋禧裁剪制作,也就省下了加工的佣金,但精致度就会稍打折扣,更不要提紧跟时兴潮流了。

17岁出宫后,她在香港靠着更少的银俸生存,日子过得紧巴巴。后来遇见了一个商业家族找寻称职的翻译,她隐瞒身份前去应聘,将商业专用英语翻译得信通雅达,通过了考试要求。自此以翻译谋生,并随同家族大亨与英方交涉,由于她出色的表现,倒是赢得了老板信任,并在几个月内为自己挣下了几年足用的薪水。只是秋禧总是不免心疼她,揽下了几栋公寓洗衣的粗活,二人相依为命努力地生活。后来是她的身份被总督府的公职人员发现,要上报朝廷,罪名是剥削格格侮辱皇族。她为了不连累企业,留下一封自陈信交给总督府,为该家族洗刷罪名,然后逃亡英国。

她来到英国的时候已经是18岁了,也是一个冬天。她在离开香港前,拜访了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英国商人,以义务充当汉语翻译为条件换取难得的英国商务船票。船一靠岸,她就感受到了伦敦的阴冷湿寒,远处是浓雾弥漫,雾中夹杂着雪粒,她蓬头垢面根本不像一个皇室成员。

住进了工厂女工的宿舍,英国商人还关照她与秋禧居住在条件较好的那一间暂时过渡。但冬天实在太冷了,允宁第一次感受到湿冷的滋味,手上长起了冻疮,秋禧心疼不过,买了一个小火炉,专门给允宁烤火。此前的存款一到英国,经过汇率换算,一整个大缩水,她们没办法必须要更紧衣缩食过日子。在苦难中,她告诉秋禧二人不要再讲什么主仆之别,自在随意地做自己就好,她早已把秋禧视作自己的母亲。听她这么讲,秋禧簌簌地流泪,心中感动万分,但主仆有别早已成为习惯,乍要改变也很困难,二人也就不再执着了,只是心意相通即可。

后来,香港家族中的年轻大亨居然来到了伦敦,他叫启燊,家族中的老一辈逐渐退隐,目前是他掌管企业。他名义上是来互通商业有无,扩大家族产业,并重新雇用了允宁,实际上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猎奇,他想要尝尝满族格格的滋味,得知允宁身在伦敦,天高皇帝远。于是前来异国,铺下弥天计谋,将允宁的生活堵的只能接受他的提议,即当他在伦敦的妻子,美名其曰妻子,其实是姨太太,只不过如他所说允宁待在英国,与他的正房没有见面的机会,与自己的妻子无异,他还保证会给她除名分外大家族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个中情节都且按下不表。

允宁怎么能受如此侮辱,她是皇室成员,怎么能用大家族来做类比?大家族女性也不兴作妾啊。即使生活再难过,她也要活的有尊严。她于是偷偷躲起来到伦敦的边陲,住在小木屋里,但这样躲着也不是个办法,她还记得自己的使命是在朝廷丢弃她的情况下,仍要去打探各国国情,并争取国际理解与帮助。她只有去往大的地方才能够有机会实现理想,这是她支撑自己流亡的价值理念,如果缺失了,她深知自己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

于是,她选择了与大英帝国较近的法兰西,希望来到这里躲避不想见的人,并完成自己的奋斗目标。如果她能为清朝带来一些盟友,说不定她就能摆脱弃妃之女的身份,甚至能被写入《列女传》等史书,与花木兰等同享殊荣。

梦想很远大,现实很浅薄。

说她不幸吧,如今她饭来张口,衣来张手,倒像是做梦一般;说她幸运呢,其他出宫的格格也没有她这么波折的命运。

记忆拉回,雪天就是容易多愁善感呢。

这时,敲门声响起,女仆去应门。细碎的步子被高跟鞋具象为哒哒的声音,萝丝一脸灿烂走了进来,她风情依旧。“我早就说,我的店是最时兴的最精致的,还是你们有眼光~”

允宁倒是很高兴,她终于与年轻女性有了更多交际,而非年龄较大的男性。虽然她是有着“大叔缘”,但并不意味着这是她希冀的。

“我早猜到你会来了,这么多衣服都要为我裁改,你的工作量巨大呢。”

没想到萝丝却食指掩在唇中,摇摇头笑道,“我也早猜到衣服是给您的,这两天已经修改过大概了。我的眼睛就像尺子,你既然买过我的衣服,我就大致知道你的尺寸了。除非,您的身材变化巨大,但如我所见,您仍是娇艳欲滴,玲珑有致呢。”

这么直白的夸奖,还好是在允宁的房间里,要不然她真会有些脸红呢,生怕别人会对着她看来进行语言和实体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