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凌驾于生命之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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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

耳边传来树枝断裂的声音,鼻子忽然痒痒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精致立体的漂亮脸蛋,野猫一样充满野性的眸子绽放着淘气灵动的光。

她正在用野绒树毛绒绒的枝叶挠着祝无哀的鼻子,见到祝无哀睁开眼睛,本就带着微笑弧度的嘴角微微挑起,笑容灿烂。

祝无哀打了一个喷嚏,想擦擦鼻子,刚抬起手,霎时传来一阵剧烈的痛感,双腿也是疼得不行,动不都不能动。

“你的手脚好像断了……”

宋语甜伸出手指,轻轻地戳了戳祝无哀的手臂,又捏了捏他的腿,“从悬崖上摔下来,捡回一条命算不错了。”

“嘶……”

又是一阵剧痛袭来。

祝无哀气得想骂人,“要不是你,我会变成这个样子?你到底怎么回事,想死也不用拉上别人一起啊!”

宋语甜捏了捏她的耳朵,被砸伤的耳朵被她捏得直冒鲜血。

“说实话,我也不太清楚,我坐在崖边,看着深不见底的崖底,忽然想跳下去试试,我就跳喽。”

“为什么拉我一起?”

“我讨厌囚笼,与其呆在囚笼里面苟延残喘,倒不如跟老天爷打一个赌。”

“打什么赌?”

“如果从崖上跳下来还没死,那我就再努力一把,挣脱囚笼。”

“那摔死了呢?”

“摔死了也不要紧,起码体验了一把翱翔的感觉了呀。”

祝无哀还是不懂她想要表达什么,也不知道她为啥非要拉着自己跳崖。

宋语甜抚抚祝无哀乱糟糟的头发,捧住他的脸庞,直视着他的死鱼眼。

“你说了,咱们是同类,都是讨厌束缚的人,既然都生活在囚笼里,不妨让我带你感受一把凌驾于生命之上的短暂翱翔。”

祝无哀把脸扭到一边,“你凭什么说我生活在囚笼里?”

“我说的是事实。”

眼前的姑娘,看上去要比祝无哀差不多大,可能还比他小,做的事情,说出来的话,却完全不像她这个年纪的。

再跟她争辩什么,那也是多余的,祝无哀闭上嘴巴,不跟她说话。

环顾四周,这里好像是悬崖的底下,但绝不是欢糖镇那座悬崖的底下。

因为从这里可以看见,不远处有一座小镇,但却不是欢糖镇。

欢糖镇的建筑稚意而华丽,几乎每家每户的屋顶都立着五颜六色的糖果石雕,而不远处的小镇,浓烟笼罩上空,隐约可见的各类建筑,陈旧破烂。

宋语甜似乎看出了祝无哀在想什么,“不用想了,我们已经离开了欢糖镇,咱俩落在崖底之前,触发了一道强力的灵术阵,转移到别处悬崖底下,底下是一块沼泽,但咱俩都没落在沼泽上,所以你摔断了手脚,而我摔伤了一条手臂。”

祝无哀心生疑惑。

欢糖镇边界,被人设下了一道强力隔离结界,根本没法进出。

他和短发女孩从悬崖跳下去,落地也是欢糖镇的地界,究竟是谁设下了灵术阵,把两人转移到别处的?

宋语甜找来一些藤条,捆在祝无哀身上,提起祝无哀一抛,用后背接住他,把藤条捆在自己身上。

小小的人儿,力气倒不小。

“好啦,别生气了,现在咱俩是同伴了,就让咱们一起流浪吧。”

祝无哀眼神黯淡,心里想的却是某个腰悬铃铛的紫发女孩。

自己不见了,她一定很着急吧?

红衫瘸老头刚刚去世,自己又不在她身边,她能不能好好照顾自己呢?

宋语甜颠了颠背上的死鱼眼少年,“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宋语甜,你可以叫我阿语,或者阿甜也可以。”

祝无哀不理睬她。

“喂,臭死鱼眼,你为什么不说话?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杀那条白毛狗吗?你把名字告诉我,我就跟你讲好不好?”

女孩明明长着一张高冷的脸,一路上却像一只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

“祝无哀。”

少年不胜其烦,说出名字。

几天前,有一个胖男孩拿着一个鸡腿,那条白毛狗突然扑向胖男孩,锋利的犬齿对准了胖男孩手中的鸡腿。

白毛狗想抢胖男孩的鸡腿,但这样极有可能咬伤他的手。

宋语甜恰好就在胖男孩身边,本想一脚踹飞白毛狗,却被白毛狗咬了一口。

“我啊,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那天我让那条臭狗跑了,今天又遇见了,我当然要好好收拾它。”

宋语甜轻描淡写地说起了她跟白毛狗的事情,表明自己就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

但她没说,那条白毛大狗恶行累累,经常跑到别人家里偷东西吃,在街上抢别人的东西吃,咬伤了好多人。

只是它的主人,是镇民们不敢随便招惹的人,它才那么猖狂。

祝无哀听说过白毛恶犬的事情,只是没想到宋语甜杀的狗,正是白毛恶犬。

宋语甜背着祝无哀,边走边咳血,终于走进了那座陌生的小镇里。

这座小镇的人不算多,比起欢糖镇,这里可以用破败落后形容,大多数人身上穿的都是打满补丁的破烂衣服,街上随处可见小乞丐大乞丐老乞丐。

不管是乞丐还是普通镇民,眼里都是千篇一律的疲倦麻木和痛苦。

还有一些衣着华丽的人,腰上佩着各类武器,高视阔步,神色昂扬。

这些人一看就是灵武者。

“遮天战役”爆发以后,战火蔓延至整个天下,诸灵逐鹿,群雄割据,狼烟猖獗,人民深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这个时代的颜色,是绝望的黑!

这是由灵武者掌控的时代,没有觉醒灵能的普通人,只能忍受不良灵武者的欺压,身如蝼蚁,命如草芥!

受了伤,又没钱的宋语甜背着祝无哀走进医院,直接被人赶了出来,去诊所,也被人家毫不留情地赶走。

宋语甜佯装悲哀,连连叹息。

“诶,真是世态炎凉哪……”

祝无哀神色凛冽,沉声道:“不如说,这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

到了半夜,饿极了的宋语甜挤进乞丐窝里,偷了半个馒头,掰了一小点给祝无哀。

“看来,咱俩要当一段时间的乞丐了,不然伤还没好,就得饿死。”

“我现在就是废人一个,但你可以自食其力,怎么就要当乞丐了呢?”

宋语甜咳了咳,“其实我有病,有大病,是不能干活的哟。”

说着,把吐在掌心的血,抹在祝无哀身上,继续道:“而且,我觉得,想当乞丐也是一种自食其力呀,职业不分贵贱。”

祝无哀皱眉,淡淡道:“有病就得想办法治,一直拖着不是办法。”

宋语甜微微挑眉,“担心我呀?放心,我不会死的,万一真的要死了,也要拉你一起的,如此,才不辜负你的担心呐。”

祝无哀认真道:“变态。”

短发女孩哈哈大笑。

祝无哀埋头思考……

现在的自己,就是废人一个,身上也没钱,宋语甜的性情难以琢磨,觉得自己是累赘扔下自己也是大有可能的。

无论如何,都要治好身上的伤,回到欢糖镇,回到那个腰悬铃铛的女孩身边。

第二天。

小镇多了两个乞丐。

短发女孩和死鱼眼少年白天乞讨,晚上在天桥底下睡觉。

从始至终,女孩大大的眼眸里都是明媚的光芒,每次乞讨,都在哼着欢快的歌谣。

祝无哀忍不住问她:“宋语甜,当乞丐有这么开心吗?”

“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不是谁强迫我做的,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必接受任何人设下的限制,不值得开心吗?”

“你觉得你只能做一个乞丐?”

宋语甜咬了一口讨来的包子,眉眼弯弯,笑容绚烂。

“没有啊,我不是要做乞丐,我只是在做我自己。”

祝无哀不是大多数人眼中的好孩子,却也不像宋语甜这样放浪形骸。

他坚守着心中铁一样的准则,违背准则的事情他绝不会做。遵从内心准则要做的事情,就算全世界反对,他也绝不改变。

但和这个姓宋的古怪女孩沿街乞讨,风吹雨淋,忍饥挨饿,多多少少影响了他,让原本就不在意他人目光的他,变得更加无所畏惧,视他人的目光和口水为无物。

没有人可以取得所有人的满意,不妨自私一点,全力过好自己的生活。

把取悦自己当成第一要任的代表人物,姓宋的短发女孩绝对是第一人选。

这个行事古怪的女孩无聊的时候、睡不着的时候,总喜欢唱歌。

同在桥底下睡觉的乞丐不堪其扰,跑过来问她:“你他娘的有什么大病,大晚上的不睡觉,鬼吼鬼吼叫什么?!”

乖张叛逆的短发女孩侧着头,满脸认真,“我只是在唱歌哄自己睡觉。”

有时,她乞讨累了,觉得烦了,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挽着祝无哀的手,让他陪自己去看山坡上的蒲公英。

祝无哀瘸腿断手的,一直都在盘算着如何脱离困境,根本没有心情理睬她。

宋语甜不开心了。

她任性地扛起祝无哀,爬到半山坡上,只为了看山上的蒲公英被风吹散,跌跌撞撞地飘向远方。

她在狼狈不堪的生活里绽放笑颜,像是最无忧无虑的孩子。

祝无哀欣赏她的桀骜、乐观。

但同时,她为了一口吃的,不惜坑蒙老幼的行径,又让祝无哀感到厌恶。

祝无哀怀疑崖底设下的灵术阵跟宋语甜有关,还觉得她知道出入欢糖镇的方法。

可是,祝无哀每次提起此事,短发女孩都在装傻充愣,不愿意谈论此事,她经常吐血的事情,也不愿意多提。

对祝无哀而言,这姑娘身上遍布疑云,脾性难以琢磨,行事无章。

是既喜既厌,不敌不友的存在。

而死鱼眼少年对她而言,似乎已经成为了她值得信赖的人。

鸡毛蒜皮的小事,事关填饱肚子的大事,坊间传闻的各种八卦……只要进了她的耳朵,她就会跑到祝无哀身边说个不停。